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条拟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一个小超市 、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2022年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处罚从不是目的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近年来 ,货值小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社会危害性有限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这类违法情节轻、小微企业。货值约20元的芹菜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 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社会危害性较低 、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2025年初 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 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一辆小餐车。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司法 、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
